李倓
清朝官员
李倓,性别:男,中国清朝官员,出生于中国广东省化州人,贡生,曾任职台湾同知。
人物简介
於1768年(乾隆33年)接替张所受,於台湾担任台湾府淡水抚民同知。台湾府淡水抚民同知又称淡水同知,为台湾清治时期的重要地方官员,自1731年(雍正九年)更名,官职品等则为正五品。专司负责北台湾内政,为驻守於淡水厅的地方父母官。因为当时淡水厅管辖区域约今台湾基隆至新竹,因此实为北台湾的统治者。
人物关系
前任
张所受,中国清朝官员,中国省广东灵山人,附贡。於1768年(乾隆33年)接替蒋允焄,於台湾两度(乾隆三十一年也任职了)担任台湾府淡水抚民同知
继任
宋应麟,中国清朝官员,中国省浙江归安人,举人,於1769年(乾隆34年)接替李倓,於台湾担任淡水抚民同知。
参考资料
最新修订时间:2021-11-29 21:34
目录
概述
人物简介
人物关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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